荔芳文学

繁体版 简体版
荔芳文学 > 谋·生 > 第91章 第九十一章

第91章 第九十一章

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(免注册),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,并刷新页面。

泰国,曼谷机场。

一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女子分别穿着果绿色长裙,戴着杏色夏季草帽,周边一圈白色蝴蝶花点缀,拿着手机不断张望,在见到一个紧身黄色吊带的漂亮女孩后,终于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,微笑着打招呼过去。

“不好意思,你等很久了吧?”吊带女孩满怀歉意,连声道歉,让出她身后的一个年轻小伙子,一米八的个头,肌肉壮实,“这是我朋友,给咱俩当保镖的。”

果绿色长裙的姑娘顿觉她考虑周到,其实她来之前还惴惴不安,听说泰国不安全。父母一直反对她到看偶像的演唱会。即使她说了有其他粉丝一起,也仍然不放心。

这位黄色吊带女孩叫香香,在泰国留学,同样是韩国偶像团体的粉丝,两人在网上相识,还来华国见过面,自己招待过她。这回偶像在泰国办演唱会,香香立马说要尽地主之谊,刚好解决她的后顾之忧。

“走吧,其他的姐妹已经在酒店等我们了。”香香让那位小伙儿帮忙提行李,一起上车。一路上她都很兴奋,可以见到偶像,还能与其他粉丝姐妹一起聚会,交换各种小卡,想想都激动不已,与香香的交谈甚欢让她放松警惕,全然没有发觉车子开了很久,始终没有到目的地,而且越走越偏,逐渐远离市中心。

等到她察觉,问香香,“酒店这么远吗?”

香香撩起长发,说,“是啊,演唱会的地点比较偏,就选了近一点的酒店。”

她心生狐疑,发觉开车的小哥总是不断的打量她,她坐立不安,想要再次询问时,却被香香捂住口鼻。

“呜呜呜~~”意识的最后一刻只看到后视镜中男子阴鸷的笑容。

水泥街道,两侧是各色店面,房屋只有六层楼高,比之华国的县城还要差一点,却是这里最繁华的城市。

掸北胡单,与华国接壤,这里的人大部分说的是华国话,字也是华国字,与在华国国内没有区别,属于高度自治的区域,袁成骑着摩托车买好菜,轰隆隆的从街道穿过,进入一家饭馆,老板姓付,华国来的。除了他就只有一个服务员,才十五岁,叫金子。

袁成一年前来这儿,做主厨,整个厨房归他管,也只有他一个厨师。

早上四点就要起来采购一天的菜,回来开始备菜,切菜,十点多进入工作模式,一直忙到下午两点,能歇上两小时,开始晚上的工作,一直到九点才能休息。

袁成跟老板提过好几回厨房要加人,姓付的各种理由推搪,直到袁成提出辞职,这才真正重视,招来一个帮工,今天会来报到。

所以他把菜放进厨房,没有马上开始清洗和准备,而是坐在店门口的台阶前开始抽烟。

距离奶奶去世、阿萝和雷霆调入芦塘河中已经整整两年。

安葬完奶奶,警方一直没有找到阿萝的尸体,他知道阿萝一定还没有死。他余生的目标只剩下一个,那就是向雷霆复仇。

阿萝曾在掸国生活,雷霆的大本营可能就在那儿,具体哪个位置袁成不清楚,可他有时间,不管付出什么代价,他都要找到雷霆,杀了他。

此时,小区里发生一件令人惋惜的大事,一个二十二岁的女孩在泰国失踪,正值当时电诈犯罪屡禁不止,警方怀疑很可能落入掸国人贩子手中。袁成不再迟疑,当机立断,用旅游签证来到这座掸北小城。

其实他最开始想去泰掸边境的园区,因为女孩更可能在那儿,只是那个园区周边全是农田,园区设有岗哨,根本无法靠近,这才退而求其次来到掸北。任何团体都有圈层,他想着慢慢进入圈层,找到那位受害的女孩。

况且,阿萝说过,她是在边境的森林中被雷霆捡回去的,相当大可能就在掸北这一块。

帮工是一个中年妇女,三四十岁,操着西南地区的方言,也就是胡单这边的官方语言,袁成将她带进厨房,交代好工作内容,让她在他回来之前准备好,等着他回来掌勺。

跟付老板打声招呼,他就出门,往南面走,穿过两条巷道,就快到河边了,五百米远的对面高墙耸立,墙上还有高压铁丝线路,将内里围的严严实实,路过的行人不敢抬头多看两眼。袁成目不斜视的走过,进入一幢低矮的楼房,房子老旧,楼梯间贴满黄色小卡片,他踩着楼梯上了二楼,敲响一间房的房门。

门开,一个平头小伙探头往袁成身后看一眼,见没人才将人放进去。客厅里,地上摆放着盒饭盒子,平头小伙将垃圾胡乱收入垃圾袋中,抬起袖子擦擦板凳,说道,“坐吧。”

等了两分钟,头里出来一个留着山羊胡的矮个子男人,四十多岁,皮肤黝黑,长相普通,与袁成在胡单见过的老百姓没有什么不同。

“这么早。”

袁成将路上买好的早点放上桌,摆好碗筷,送到他手中,“老哥好不容易要带我,可不得积极表现不是。”

男子往地上狠狠的擤了鼻涕,揉着鼻子,“你真要干这个?”

“老哥还不信我?”

他在赌场上认识的朱哥,凭借阿萝教授的赌技,到掸北后,他在赌场干过一段时间。同时混迹各大赌场,依靠赌技还赢过不少钱,认识不少人。其中就包括朱哥,他是赌场常客,也是掸北最大的蛇头响爷的手下。

袁成花了很长的时间跟这位朱哥攀交情,终于让他愿意拉袁成入伙干这门买卖。

“你本是华国人,何必舍近求远的跑来胡单讨生活。”

“我是华国人,可不是边境这块的,地形都不了解,都说来这儿的人能发财,我费劲千辛万苦却窝在一个饭馆当厨子,想想都憋屈。”

这话翻来覆去袁成说过很多遍,在华国做生意失败,欠了一大笔钱,想来这里捞金的。他通过正当渠道旅游签证过来,结果发现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。

朱哥笑出一口黄牙,“你就没找对地方。”

袁成掏出中华,递过去一根,“跟您不就找对地方了吗?”

胡单所有的东西都从华国运过来的,这里认华国货币,方便面是统一康师傅,烟是红河玉溪红塔山。

朱哥缓慢摇头,指向房子的北面,“那里边才是发财的地儿。”

袁成擦拭脏乱的桌面,笑着说,“老哥您别跟我开玩笑,我是想赚钱,可我不想缺胳膊少腿的赚钱。”

朱哥张开大嘴,两口,一个大肉包子就进了肚腹。

袁成知道朱哥还有顾虑,他接着说道,“老哥您放心,您说做什么我就做什么,我绝对不多问一句话,不多说一个字。小弟我想站着赚钱,来这一年我也看明白,掸北的确是个赚钱的好地方,华国那么多资源,咱们以后能干的事儿多着呢。”

朱哥一声不吭吃完所有包子,抹抹油腻腻的嘴巴,朗声笑了,“既然是说好的事情,老哥自然不会反悔,今晚十点,木生街头集合。”

袁成心放回肚子里,又跟朱哥胡吹海聊一会就告辞了。

平头小弟曾子见两人谈完,出来收拾桌子,他问老大,“您真答应他入伙吗?”

朱哥哼笑一声,“钱响爷能赚的,我凭什么不能赚的,他要真能帮到我自然是好,帮不到我又有什么损失。”

袁成这小子来胡单一年,他把人摸了一个底儿掉,不怕他起坏心眼子。

是夜,袁成下班往木生街赶去,九点多,胡单街头就已经没有什么行人,一条街上路灯还坏了好几个。与华国西南边境一山之隔,说着相同的方言,人们生活却完全不同。胡单老百姓一年到头赚不到几万块钱,消费水平却不比原阳低,甚至比原阳还高。

有钱的家中跑车遍地,没钱的温饱都成问题,人人想着赚快钱,成为了滋养犯罪分子的天堂。

到达地点,朱哥递给他一个大的黑色背包,重的很。

袁成刚想问里面是什么,被朱哥好整以暇的盯着,像是在说,“不是说什么都不问吗?”

袁成识时务的闭嘴,听话的背上。朱哥扬手让他跟上,坐着一辆三轮车,颠簸着往山里去。在没路的地方下车,开始步行,头顶打着电筒,三个人踏入草丛。

“看路仔细点,山里蛇多。”

袁成跟的很顺利,这条路算是常走的道儿,已经被趟出来,能看出来是一条路。走了一个小时后,路真正消失,没有人带,会迷失在山林之中。

“跟紧我的脚步,这一片有以前战争留下的地雷,稍不小心就得见阎王。”

袁成提起十二分的精神,不敢再掉以轻心。

埋头不知走了多久,感觉上了山,开始下山的时候,袁成就知道快了,他看一眼手表,竟然已经到凌晨四点。果不其然,前方突然出现灯光,在漆黑的山林里划着圆圈。

“到了。”朱哥说道,袁成擦掉额头的汗,可算到了,他两条腿都快瘸了,这才半程,还得往回走。

朱哥交代过,这一趟起码得两天,所以袁成早就请好假。他们与那打着信号灯光的人碰头后,又一言不发的跟着人走上一个小时,在天蒙蒙亮时到达一座木屋前。

屋子外面爬满绿色箩蔓,袁成分不清这到底是掸国境内还是已经到华国边境。屋外两人脖子前挂着枪绕着木屋巡逻。

“货齐了?”

领他们来的那人回答,“齐了。”

朱哥嗯一声,让曾子和袁成将背包递给这人。

“来新人了?”那人问。

“嗯,先带他过过眼。”

袁成垂眉顺耳的,姿态放低,眼睛自始至终落在地上,那人似乎十分满意。“聪明倒是聪明。”

朱哥说,“放心,过了水。”

袁成没听懂,可他识相的避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,当个好哑巴。

“行,休息会吧。”

那人将他们带至木屋后方,竟然还有一间屋子,推开门,朱哥进去后,在木床上躺下,“你们俩也歇会,歇好再走。”

曾子驾轻就熟的躺在木板上,袁成跟过去躺在他身边,一晚没睡,他却不困。可也不敢出去,只能闭目养神。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